市教育局内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2084006)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市委教育工委)重要会务及重要事项督查工作;负责文秘、信访、外事、保密、档案、保卫及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协调处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组织宣传处(联系电话:0573-82087277)
负责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指导市属学校、直属单位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市属高校领导班子的考察工作;负责局机关中层干部、直属单位、市属中小学领导班子的考核、考察,提出选拔、调配、奖惩建议;检查、指导市属学校中层干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局机关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及党员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基层党校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年报和干部审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组织和工会工作,指导教育工会、教育局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务信息工作。
(三)人事处(联系电话:0573-82066044)
编制全市师资规划,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保障和认定;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市属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教师招聘和市属学校、直属单位教职工流动、考核、奖惩;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人事年报,管理市属学校、直属单位教职工档案;指导市属学校、直属单位退休教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联系电话:0573-82085065)
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管理权限,协调并编制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校的布局调整,负责市区范围内各类学校的规划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更名、调整的审批、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监督、检查教育经费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市属学校、直属单位经费预算方案,制订市属学校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属学校的财产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和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负责市属学校、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573-82086837)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指导、推动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检查、指导中小学的体育、卫生、艺术、法制、安全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配备工作;指导少先队工作及青少年科普工作;指导、管理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行政审批处)(联系电话:0573-82083727)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习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职工教育、农村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知道中等职业教育的科研、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检查、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法制、安全和国防教育;协调、管理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市职工教育、农村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的综合统计工作。
(七)高等教育处(联系电话:0573-82073446)
归口管理全市的高等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域内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招生计划;对市域内的高校及专业的设置、更名、撤消、调整提出建议并提供方案;协助省教育厅检查、指导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实施、教学工作、教学质量评估以及教育教学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指导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高校稳定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
(八)督导处(联系电话:0573-82068901)
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教育方面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
市教育纪工委、监察室(联系电话:0573-82082548)
市教育纪工委、驻市教育局监察室是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直接领导,实行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主要工作职责是:
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情况。经批准,初步核实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政纪的问题;调查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和所属单位负责人违反党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市教育局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市教育局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市教育局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承办嘉兴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和市委教育工委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电话: 0573-82084006 传真:0573-82083627


